联合国人权高专筹办和伊拉克援助团8月22日公布了一份近期报告,敦促伊拉克政府保证遭到“伊黎伊斯兰国”恐怖分子强奸或其他形式性暴力的受害者取得照料、维护和司法公正。报告认为,因性暴力分娩出生于的儿童不不应遭到终生的种族歧视和折磨。联合国人权高专筹办发言人斯罗塞尔(Elizabeth Throssell)22日在日内瓦的记者会上回应,近期报告认为,被“伊黎伊斯兰国”掌控的妇女和儿童,特别是在是来自雅兹迪和其他少数族裔社区的妇女特别是在更容易沦为侵害人权和违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不道德的受害者。
她们遭到强奸和性侵犯,不得不流离失所,遭杀害、褫夺权利、奴役、强制改变宗教信仰以及残暴、不人道和污辱人格的对待。斯罗塞尔:“伊拉克政府有义务根据国家法律和国际人权法的拒绝,保证所有受害者都能取得司法公正和赔偿金。
这项义务还包括通过独立国家、公正的审判程序和具备性别敏感性的方式,对肇事者展开问责,以免受害者遭到伤痛。”人权高专扎伊德回应,“伊黎伊斯兰国”恐怖分子所导致的身体、精神和情感损害完全不可理喻。受害者若要重拾新生,特别是在是为了他们的孩子,他们必需取得正义和赔偿金。
报告认为,伊拉克政府和库尔德地区政府已采行大力步骤,增进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并注目受害者的必须。但是,该国的司法制度在相当大程度上没能保证对受害者展开必要维护。
因此,伊拉克必须根本性的法律和体制改革。报告特别强调,妇女和女孩必须取得必要的医疗、社会心理、财政、生计和其他援助手段。
该报告还对若干省的部落内部达成协议的协议回应相当严重担忧,这些规定强迫驱赶与“伊斯兰国”极端的组织有关的家庭,并将其财产移往给受害者作为赔偿金。报告认为,在“伊斯兰国”掌控地区,数百新生婴儿没身分证,或其 “伊斯兰国”颁发的证件不被伊拉克政府或库尔德斯坦地区政府拒绝接受。这一情况也令人不安。
扎伊德特别强调,出生于“伊斯兰国”掌控地区的儿童与其他伊拉克公民具备完全相同的法律权利,政府必需维护他们不被边缘化和折磨——既会因其家庭成员与“伊斯兰国”有关而遭种族歧视,也会因为没出生于注册而面对无国籍、奴役和走私的危险性。报告明确提出了一些建议,还包括无视司法;为受害者获取反对和照料;获取信息和咨询服务以便离婚家庭一家人,以及出生于注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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